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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老人健保費補助 Q&A
於今(112)年7月起開辦老人健保費補助,
補助條件:
1.設籍臺南市滿1年之65歲以上長輩或55歲以上原住民。
2.最近1年個人綜合所得稅率或受親屬扶養申報所得稅率未超過5%(含5%)。
3.且未獲政府機關全額補助健保自付額者,
補助金額:
補助健保費每人每月自付額最高補助826元。
Q1:什麼是綜合所得稅率5%
A1:以112年爲例,探計110年度,綜合所得淨額爲54萬元以下。
(每年數字略有不同以財政部公告資訊爲準)
Q2:我是農保漁保,是否影響我的補助資格?
A2:不論投保身分爲何,只要符合補助條件,即享有健保補助
Q3:設籍在臺南,但在外縣市單位加保,有健保補助嗎?
A3:只要設籍本市滿一年,且符合年齡及綜合所得稅稅率末超過
5%(含5%)的限制,即符合健保補助資格
04:即將年滿65歲,何時開始補助?
A4:市府按月主動篩選補助名冊,民衆若符合資格,於年滿65歲
次月開始補助
05:讓親屬申報扶養,有健保補助嗎?
A5:長者若受高所得者(綜合所得稅率超過5%)申報扶養,將會影響
下年度健保補助資格
06:健保依附子女有補助嗎?
A6:只要符合補助資格,健保依附子女不會影響補助權盒
Q7:如何查詢健保補助資格?
A7:於今(112)年8月底起,可洽詢臺南市政府社會局06-2991111
轉8353、8354或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查詢
08:具有多種補助身分,如何補助?
(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或榮民等)
A8:由健保署比對各類補助條件,探
對民衆最有利之方式予以補助
任何疑為可以撥打諮詢專線|台南市政府社會局
06-2991111轉8353、8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