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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台南總工會 113年度獎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資格;凡申請加入本會滿6個月以上,遵守本會章程按時繳納會費之會員工會其會員子女,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國中以上學校(享有公費、任何獎學金、夜校、在職進修部、推廣教育部、補習班等就讀者不得申請),得依本辦法申請獎學金。
●申請獎學金之學生應具以下條件:
1. 國中生全學年度成績平均92分以上
2.高中、高職或五專一、二、三年級:全學年度成績平均88分以上,操行甲等。
3.大專(二、三年制及五專四、五年級):全學年度成績平均87分以上,操行甲等。
4.大學或獨立學院:全學年度成績平均89分以上,操行甲等。
5.研究所研究生:全學年度成績平均91分以上,操行甲等。
●申請時間:113年10月18日止,,逾期不受理
●申請手續:
1.由會員工會之會員填具獎學金申請書乙份
2.繳交全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乙份(成績須為百分制非五等第)
3.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反面需蓋本年度註冊章,若為應屆畢業生,請繳交再升學之學生證影本)
●注意細項:
1.會員工會之會員申請獎學金同一戶內得以1人為限。
2.申請獎學金人數超過預定額時,以成績高低順序選取之,人分數相同則以公開抽籤取決。
3.超過名額者,本會徽頒給獎獎狀壹紙以茲鼓勵。
4.獎學金之發給,直接寄發得獎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