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失能給付


勞保失能給付申請書
勞保失能給付申請書範例
 

三、 請領手續

  被保險人請領失能給付時,應檢送下列書據證件:

  1. 勞工保險失能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 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由被保險人洽請醫療院所診斷出具,並於出具後5日內逕寄勞工保險局,被保險人則檢送『勞工保險失能診斷書逕寄勞工保險局證明書』)。

 

(1) 眼、耳、咀嚼呑嚥及言語機能、胸腹部臟器(機能失能)、脊柱畸形或運動失能、上下肢機能或皮膚失能者,其失能診斷書應由地區教學醫院以上、行政院衛生署新 制醫院評鑑優等以上或新制醫院評鑑及新制教學醫院評鑑合格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出具。但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等離島之被保險人申請失能給付時,不在此 限。

 

(2) 精神失能者,應由精神科專科醫師診斷出具;神經失能者,應由神經科、神經外科或復健科專科醫師診斷出具;膀胱失能者,應由泌尿科專科醫師診斷出具。

 

(3) 其餘失能種類得由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出具。

 

(4) 在本條例施行區域外失能者,得由原應診之醫院或診所出具。

  3. 勞工保險失能年金加發眷屬補助申請書及給付收據(限請領年金給付且有符合加發眷屬補助條件之配偶或子女者填具)。

  4. 經醫學檢查者,附檢查報告及相關影像圖片。

  5. 被保險人因上、下班或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病失能,申請職災失能給付者,請另填具『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

 

 

 

♦請工會代辦理,工作天數7-10天(不含假日)